青春超哲学
- 《读后感》
- 2024-06-12 16:34:21
图书作者与内容简介
《青春超哲学》为冀剑制老师所着,并由三民书局于公元2019年出版。书中主要运用哲学的观点探讨时事,并将多种理论引用到生活实例中,更提供多面向的思考方法,让读者可以拥有更深度的思辨能力。不仅可以让大众理解哲学相关知识,更可以提高一般人对于该领域的兴趣。
我的观点

本书由时事以及生活中的例子用以说明哲学的各式理论。其中我较感兴趣的是十八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(1724 ~1804)所主张的义务论(义务伦理学)。
义务论中主张善恶的标准在于"动机",而非"结果 "。此理论注重行为人的行为是否遵守自己的"原则",且必须为了原则须不计后果的的去行动。
义务论有利也有弊,举例来说:一架飞机上出现一名需要急救的乘客,而飞机上刚好有一名秉持着救人信念的医护人员,那他是否应该挺身而出?若遵循义务论,则该医护人员有义务去救人,但如果被救者没有被救活,亦或是事后发生任何意外,人们又是否能依义务论而判定该医护人员无过?或假使此患者是名罪犯,而该医者的原则为"能救的都要救"却又嫉恶如仇,那么他救还是不救?这便是义务论的弊端,一个人的原则平常不相牴触时,还是难保受到他人抨击。更何况如上述所示,当一个人的原则放在同件事情上产生冲突,又该如何决定?
反过来说,哪些人反而可以完美的实践义务论?两种。其一,金字塔尖端的人。这类人几乎可以用权、钱来达到他想要的一切。举例来说,他的人生准则是"尽一切可能救助他人"。如果是个高官,可以用"权"来让***有所作为;如果是个首富,那更简单了,他的家财基本上就是实践理想的最佳工具。但这个举例其实有很大的瑕疵,因为法律及良知的存在,有些事情还是无法达成(排除真的有钱有权到一个程度)。其二,大奸大恶之徒。这种人因为缺乏道德的束缚,在执行范围上基本不受限制,像是电影角色"小丑",完全按照自己的内心而活。
而如果义务论成为现今社会道德及法律准则,那是非黑白又该如何断定?一个人就算杀人放火抢劫,只要他表示自己是按照内心原则行事,法官完全无法判定此人有罪己。往下来看,过失致死罪里的被告也只是在做他认为对的事,刑法上是否也该废除?因为对于义务论来说,只要不违背个人原则,是不用管后果如何的!
其实儒家的道德观给予了很好的解释。类似于义务论,孟子提出"义利之辨",认为人的行为因发自内心的"义"而非"利",即重"动机"而非"结果",与义务论不谋而合。而对于为何要重"义"不考虑结果,其实是基于儒家哲学的两个大前提。第一:"性善论"。孟子主张人本身就具有良善的内心大致体现出恻隐、辞让、羞恶、是非四种,基于此,孟子认为人们根据内心的"义"行事是没有问题的。第二:"义内说"。往下孟子认为人的行为原本就是发自内心,而非考量结果后的决定。例如救人,源自于前面提到的恻隐之心,乃心中的"义",而非可以得到讚赏夸奖这些事后"利"。
综上所述,其实现今法律体系下很好的运用了义务论,也规避了一些上述提到的问题。解决之道在于,如同孔孟学说一样,为人民画一把道德之尺,把每个人的"心中之义"设定在相同的位置,让人们即使按照内心形事也不会造成社会瓦解。所以通篇下来,哲学看起来或许虚无缥缈,但其实可以在生活各式案例,乃至社会运作中发现它的踪迹,是门值得一窥的学问。
本文由作者笔名:古诗词鉴赏于 2024-06-12 16:34:21发表在本站,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,文章内容仅供娱乐参考,不能盲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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